不可以從事許可外工作

圖片來源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

原來這些工作不能做!

A:Mary,我看拍賣網站上有很多人在賣我們家鄉的零食和雜貨,好像很好賺,我們要不要合作一起做代購?

B:不可以啦,這樣算是許可外的工作,有可能被認定違反就業服務法,會被廢止聘僱許可,不能繼續在臺灣工作呢!

A:這麼嚴重嗎?哪還有哪些工作是不能做的呢?

B:譬如打工、網拍或擺攤等等都是不能做的喔!

依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73條第1款「為申請許可以外之雇主工作」或同條第2款「非依雇主指派即自行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」規定,將廢止該名移工的聘僱許可並即令其出國。

文章出處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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